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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商联王忠书记一行莅临正方网络指导工作共谋发展大计

9月12日下午,市工商联王忠书记、罗志东副主席、李晓锐副主席及王腾飞秘书长等一行莅临我司,对我司的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01  推动深度合作王忠书记表示,此次走访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工商联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02  提出宝贵建议在参观过程中,市工商联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了我司的人员情况、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情况,并对我司在市场竞争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还就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03  促进共同发展在会议上,双方就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王忠书记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此次市工商联调研组一行莅临我司走访,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我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市工商联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我市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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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网络荣获2012年度中国知识管理领军品牌奖产品类奖项

“中国行业信息化奖项评选”活动自2009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本次活动为第四届。本次活动依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企业和个人主动参与,信息领域各行业读者投票选举与咨询专家意见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国软硬件企业、信息化人物、软硬件产品、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城市信息化等进行。本次活动共吸引6000余家企业报名参加。8月中上旬,组委会对评审名单进行了初步筛选,确定500余个候选名单。8月下旬,经行业用户和读者投票推选,并咨询行业专家意见,最终确定200余个企业、个人、产品和解决方案获得本次活动奖项。相关链接:网 易:http://tech.163.com/12/0828/14/8A0K5BV700094MC4.html 中国软件网:http://www.soft6.com/news/201208/28/215524.html太平洋电脑:http://shanghai.pconline.com.cn/shoppingguide/changshang/1208/2921386.html e-works:http://news.e-works.net.cn/category6/news45682.htm     http://news.e-works.net.cn/category6/news456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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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扶持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获得较快发展。制定实施《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完善激励措施,明确政策导向,对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国务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国发18号文件)印发以来,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还存在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应用开发水平急待提高,产业链有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制定以下政策。  一、财税政策  (一)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四)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  (五)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集中采购产生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采取专项措施予以妥善解决。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六)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  (七)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比照国发18号文件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八)为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九)国家对集成电路企业实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二、投融资政策  (十)国家大力支持重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适当支持。鼓励软件企业加强技术开发综合能力建设。  (十一)国家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为实现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进行的跨地区重组并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引导,防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  (十二)通过现有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资金和政策渠道,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创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主要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十三)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积极推动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的作用,积极为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服务。  (十四)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可对符合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范围、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十五)商业性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适合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信贷品种,为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研究开发政策  (十六)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的整体突破,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紧紧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重点支持基础软件、面向新一代信息网络的高端软件、工业软件、数字内容相关软件、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关键应用系统的研发以及重要技术标准的制订。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要做好有关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七)在基础软件、高性能计算和通用计算平台、集成电路工艺研发、关键材料、关键应用软件和芯片设计等领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研发项目。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大力开发软件测试和评价技术,完善相关标准,提升软件研发能力,提高软件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产品竞争力。  四、进出口政策  (十九)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开发测试设备、软硬件环境、样机及部件、元器件等),经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向海关申请按暂时进境货物监管,其进口税收按照现行法规执行。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质检部门可提供提前预约报检服务,海关根据企业要求提供提前预约通关服务。  (二十)对软件企业与国外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签订的软件出口合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可按照独立审贷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提供融资和保险支持。  (二十一)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推动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  五、人才政策  (二十二)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有突出贡献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级人才给予重奖。对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产业基地(园区)、高校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引进的软件、集成电路人才,优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户。加强人才市场管理,积极为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招聘人才提供服务。  (二十三)高校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建设,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努力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实用性人才。加强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  (二十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与集成电路企业联合办学等方式建立微电子学院,经批准设立的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可以享受示范性软件学院相关政策。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支持示范性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跨国公司合作,引进国外师资和优质资源,联合培养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  (二十五)按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要求,加快软件与集成电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落实好相关政策。制定落实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引进和出国培训年度计划,办好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基地,积极开辟国外培训渠道。  六、知识产权政策  (二十六)鼓励软件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依法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二十七)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有效保护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  (二十八)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凡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所预装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销售。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将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  七、市场政策  (二十九)积极引导企业将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一般性业务发包给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审查和保密管理规定。  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  (三十)进一步规范软件和集成电路市场秩序,加强反垄断工作,依法打击各种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制订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促进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十一)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隐私及企业秘密保护制度,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化发展。逐步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推广符合安全要求的软件产品。  八、政策落实  (三十二)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三十三)继续实施国发18号文件明确的政策,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解释。  (三十四)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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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超1.84万亿

  近日,从在广州召开的“2012粤港ICT(信息与通信技术)年会”上了解到,2011年我国软件业务实现收入超过1.84万亿元,同比增长32.4%。  据悉,201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电子信息产业产值的比重已经从2005年的10.2%提高到了18%,从业人员已超过300万人;2011年软件业务实现收入超过1.84万亿元,同比增长32.4%,行业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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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网络喜获2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至2012年4月止,正方网络经过前期的申请、软件产品测试等相关程序后,顺利通过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2个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获得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并为公司享受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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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系统二次升级

通过公司开发人员的调研、学习、研究反馈需求,正方网络公司的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系统取得了新的突破。系统在原来应急数据库系统的基础上功能更加完善、应用更加灵活、系统更加强大。该系统紧密结合了应急值守系统,完美满足了应急办对应急数据的实际需求。系统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结合应急办的业务应用流程,进行二次开发设计,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全市应急平台体系数据的有效采集、整合,为战时应急指挥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为非战时应急值守提供基础、有效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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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公告

尊敬的客户/新老朋友:您好!梅州正方网络有限公司在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公司业务蒸蒸日上,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的帮助和支持,在此正式向您通知:我公司总部已于2011年12月27日从原址:梅州市梅县大新城盘古花园1座A6栋3号店,迁入新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路家乐苑201房邮编:514021,电话联系方式不变。电话:0753-2155666。由于公司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希望您能继续给予我们关注和支持,谢谢!梅州正方网络有限公司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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